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强化
AI导读:
自然资源部发布《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移出管理工作要求》,明确移出条件和流程。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兴安煤矿因安全事故被移出。绿色矿山名录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标准的矿山将被及时移出。同时,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推动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期正式发布了《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移出管理工作要求》,该文件详细阐述了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的移出条件和具体流程。
据自然资源部官网15日消息,由于发生一起导致5人死亡的安全事故,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兴安煤矿已被移出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这一决定体现了绿色矿山管理规定的严格执行。
回顾2024年4月,自然资源部联合七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绿色矿山名录将实行动态管理,任何不符合标准的矿山都将及时按照程序移出名录。
根据新发布的《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移出管理工作要求》,若绿色矿山存在证照不全、过期未及时延续或被吊销,受到行政处罚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到位,违法开采尤其是越界开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等《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要求》中规定的14种情形之一,将被移出绿色矿山名录。此外,若矿山被查实不符合《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要求,且在6个月内未完成整改,同样会被移出名录。
自然资源部明确了绿色矿山移出名录的具体流程: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经核实确需移出的,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自然资源部提出移出建议。自然资源部在收到移出建议、接到相关线索或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线索后,将及时组织核实,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一旦核实确认符合移出名录条件,自然资源部将以公告形式将矿山移出名录,并将结果推送至相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被移出的矿山企业在被移出期间不得使用“全国绿色矿山”或“国家级绿色矿山”称号,也不享受相关支持政策。若企业设有相关牌匾标识,则需摘除封存。
在自然资源部2025年1月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地质勘查管理司司长熊自力透露,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超过4700家国家级和省级绿色矿山。
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进一步介绍,绿色矿山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进有出”的机制,符合条件的矿山将被纳入省级或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市级、县级绿色矿山名录已被取消,已设的市级绿色矿山经评估后将择优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不符合标准的矿山将及时按程序移出。
此外,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对已纳入绿色矿山名录的矿山,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每年抽取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实地核查。对于尚未开展创建的矿山,将加大指导和督导力度,督促其尽快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同时,绿色矿山建设已被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该负责人强调,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的升级改造,推动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各地应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创新支持政策,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加强绿色矿山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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