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启动15亿债券项目法律服务采购
AI导读:
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宣布就其非公开发行总额高达15亿元的公司债券项目,启动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采购程序,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了严格规定。
【大河财立方消息】2024年1月15日,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正式对外公告,宣布就其非公开发行总额高达15亿元的公司债券项目,启动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采购程序。
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这家于2019年12月29日注册成立的企业,由驻马店市财政局(持股67.91%)和国开基金公司(持股32.09%)共同出资设立,作为驻马店市属的重要骨干企业,其主体信用评级高达AA+,注册资本更是达到了17.23亿元。截至2023年底,该集团旗下已拥有66家子公司,员工总数接近千人,资产规模更是突破了500亿元大关。
为了确保此次债券发行项目的顺利进行,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了严格规定:
- 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 投标人需积极响应并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特别是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相关政策。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度考核。
- 投标人需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备案登记,若以分所名义投标,则该分所也需完成相应的备案登记。
- 投标人需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同时承担违背承诺的相关责任。
- 投标人及其项目团队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受过行业处分、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且律师事务所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具备完全履约能力。
- 拟派往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需持有律师执业证,并确保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此次法律服务采购,不仅体现了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对债券发行项目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其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严谨态度。(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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