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发布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旨在建立健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机制,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利用,释放数据价值。
新华财经北京1月15日电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五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此举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期在发展与安全之间取得更好平衡。
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划,至2027年底,我国将基本构建起一个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这一体系将进一步完善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机制,显著提升治理效能,为数据市场的繁荣和数据价值的释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在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方面,《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对于个人数据的流通,必须依法依规取得个人同意或经过匿名化处理,严禁通过强迫、欺诈、误导等方式获取个人同意。为此,将制定个人信息匿名化的相关标准规范,明确匿名化操作的具体流程、技术指标以及流通环境要求。同时,鼓励采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并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渠道。
此外,《实施方案》还着重强调了防范数据滥用风险的重要性。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数据的黑灰产业,并加强对敏感个人信息的保护,严格限制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个人信息。同时,将依法依规惩处利用数据进行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以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下,将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数据安全风险监测,持续增强风险分析、监测和处置能力,以防范系统性、大范围的数据安全风险,确保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此外,还将研究完善数据流通安全事故或纠纷的处置机制,以提升流通风险的应对能力。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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