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本文介绍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举措,包括推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减轻处罚的项目清单,以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政策。文章还探讨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企业和相关部门的影响,以及各地在落实政策方面的实践。

在探讨如何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解决经营主体的实际问题成为了破题的关键。近日,“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透露了一组令人瞩目的数据:截至2024年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已累计推出3952项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减轻处罚的项目清单,并据此办理了超过21万件减罚免罚案件。

这组数据背后,是国家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坚定决心。过去,部分企业曾频繁遭遇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给企业运营带来了不小的困扰。据司法部发布的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显示,有企业甚至每年需接受上百次检查,其中最多的一年达到了326次,接待检查人员5344人次。这种“车轮战”式的检查方式,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涉企行政检查进行了全面规范。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发布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明确规定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不仅为企业卸下了重担,稳定了经营预期,还促使企业将更多精力投入到研发创新、生产制造、服务提升等关键领域,从而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对于相关部门而言,科学监管不仅能有效引导企业自觉遵纪守法,还能推动市场竞争公平有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此外,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到位且不越界,还有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

在政策的推动下,各地纷纷行动起来。浙江运用数字技术实施营商环境“无感监测”,以企业“无感”的方式开展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和整改,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海南则实施“预约制”管理,统筹监测涉企检查、调研等活动,并赋予企业拒绝不合理调研的权利。上海也出台了措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即同一行政执法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时,原则上应合并进行。

然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并不意味着相关部门可以放松监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对于那些群众反映强烈、挑战道德底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突出违法行为,必须坚决打击、严惩不贷。同时,如何在服务企业上做到“有求必应”,也考验着各地的治理水平。以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为例,需要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社会资源向高附加值产业转移。此外,还要着力培育壮大耐心资本,为科技创新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鼓励企业专注于技术进步和模式创新。

总之,检查只是手段,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最终的目的。2024年,我国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稳中有升,登记在册的经营主体数量达到了1.89亿户,比2023年底增长了3.1%。未来,在“加”与“减”的实践中,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让广大经营主体在更加安心、舒心的环境中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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