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理财公司通过精选优质资产、免除相关费用等方式迅速推高产品收益率,但投资者买入后发现高收益率消失。此外,理财产品展示收益率与实际兑付收益率存在“落差”,部分公司通过持有估值不合理资产扮靓收益率。监管部门已出台规范,投资者需谨慎选择。

近期,理财市场中部分理财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扮靓产品收益率的现象引发了广泛关注。业内人士透露,这些公司在产品发行初期,往往会采取精选优质资产、免除相关费用等策略,迅速推高收益率,以此吸引投资者的眼球。然而,投资者在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往往会发现这些理财产品的高收益率光环迅速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平庸甚至令人失望的业绩水平。

这一现象不仅限于新发理财产品,展示收益率与实际兑付收益率之间的“落差”在理财市场中已屡见不鲜。部分理财公司甚至通过持仓一些估值不合理的资产,进一步夸大收益率,以此达到吸引投资者的目的。

记者了解到,一些理财公司采取了较为激进的配置策略,在产品发行后不久,就挑选大量优质资产进行配置。由于该阶段产品规模较小,这种做法能够迅速推高收益率。具体而言,理财公司可能会集中力量拉高产品成立后10天内的收益率,从而大幅提升产品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以及近1个月年化收益率。这些被刻意打造出的“打榜产品”在银行渠道端上线时,会突出展示其高收益率,以此吸引投资者。

然而,随着新发理财产品规模的扩大,理财公司对优质资产的供给逐渐乏力,高收益率被持续涌入的新资金稀释。新买入的投资者实际获得的收益率会大幅下降,形成“断崖式”下跌。此外,部分代销渠道对新发理财产品实行免手续费政策,降低新发产品的管理费,这些做法也会提升新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水平。

除了上述手段外,理财公司还可以通过多只新发理财产品申购同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拉高收益率。然而,这种做法被质疑类似刚兑,不能公允地对待投资者,同时隐藏了风险。因为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的要求十分严格,理财产品都是单独建账,不能通过内部“蓄水池”机制实现跨产品收益调节。

事实上,无论是新发理财产品还是成立时间较长的理财产品,都存在展示收益率与投资者实际持有体验不一致的“收益落差感”。理财公司在展示收益率时,往往倾向于挑选业绩突出的时段进行宣传,而投资者实际购买后却发现收益远不及展示的那样丰厚。这一现象导致投资者在挑选理财产品时感到眼花缭乱、难以参考。

为了规范理财产品业绩展示行为,中银协于2023年11月出台了《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该准则对理财产品业绩展示区间进行了规范,要求理财产品运作1个月以上但不满1年的,应至少包括从产品成立之日起计算的过往业绩;理财产品运作1年以上但不满6年的,应至少包含自产品成立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理财产品运作6年以上的,应至少包含最近5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然而,尽管有这些规定,理财产品在详情页上展示的收益率往往仍然是最佳收益率,投资者在挑选时仍需谨慎。

此外,理财公司还通过持有特定券种如资产支持证券(ABS)等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并利用收盘价估值法等方法扮靓收益率。这些资产因流动性匮乏难以准确评估其真实价值,导致市场价格无法充分反映其内在价值。通过特定的估值手段,这些资产可能被高估,从而拉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然而,这种做法隐藏的风险可能在债券到期时集中显现,给投资者带来大额亏损。

综上所述,理财公司在扮靓产品收益率方面采取了多种手段,但投资者在挑选理财产品时应保持警惕,全面了解产品的多个历史收益率区间和可比性等因素,避免仅凭单一收益率数据就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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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