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出台
AI导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优化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功能,避免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促进基金高质量发展。
政府投资基金主要划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两大类别。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旨在优化这两类基金的功能,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并明确基金的定位与合理布局,以避免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多位行业专家指出,近年来,部分投资基金过度集中于热门领域,导致投资同质化现象严重。一些县区更是大量设立政府投资基金,而部分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也呈现同质化趋势,个别地区盲目跟风设立基金。《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政府投资基金无序竞争、野蛮生长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田轩教授表示,过去,由于容忍度低和态度保守,创业投资类基金和产业投资类基金的发展出现了失衡。他建议,基金的差异化管理应从投资策略、风险控制、退出机制以及容错激励机制等多方面入手。例如,创业投资类基金应侧重于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退出,鼓励发展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而产业投资类基金则更多考虑通过产业整合和并购实现退出,以实现资源整合和价值最大化。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则提出,创业投资类基金在管理上应提高政府出资比例,放宽基金存续期要求,并延长基金绩效评价周期。同时,在项目选择与尽职调查、投后管理与增值服务上提升质量。对于产业投资类基金,田利辉建议应突出支持重点,加强产业布局规划,注重项目的产业带动效应和经济效益,选择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
为了彻底解决基金投资同质化、盲目跟风设立等问题,《指导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优化基金发展环境的措施。包括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鼓励取消基金及管理人注册地限制,依法依规强化信用约束;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突出正向激励政策导向,提振市场投资信心。
田轩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促使政府投资基金更加专注于投资策略和目标,提高决策专业性,提升投资项目质量和长期回报率。取消注册地限制和优化出资比例调整机制等措施,将扩大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灵活性,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田利辉也指出,取消注册地限制有助于打破地域壁垒,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投资基金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和管理团队,提高投资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可以降低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基金的门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增强基金的投资能力和市场影响力。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母基金分会秘书长王爽表示,过去,政府引导基金的出资往往与招商引资紧密挂钩,导致子基金管理机构面临较大的招商返投压力。而《指导意见》对基金注册地、返投比例的有关规定,将优化募资环境,降低募资难度。目前,政府投资基金行业已经出现了降低返投比例、采取更加宽泛的返投认定口径的发展趋势。
综上所述,《指导意见》的出台将为政府投资基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基金的差异化管理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长期投资。(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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