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获批,安全性能全面升级
AI导读: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获批,新标准在整车质量、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功率限值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升级,旨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新标准还引入了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并加强了对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保护。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获批!1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1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告,其中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备受瞩目。该《规范》由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共同修订,旨在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并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全面替代。
新标准在多个关键领域进行了显著优化和升级,包括整车质量、脚踏骑行功能、电动机功率限值、防火阻燃性能、塑料件占比、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防篡改设计以及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等。这些改进旨在全面保障骑行者的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针对电动自行车速度过快导致的安全问题,新标准维持了2018版中关于最高设计车速的规定,即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25km/h,并增加了超过此速度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的要求。同时,新标准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提出了严格的防篡改要求,以遏制因技术参数被篡改而引发的交通安全和火灾事故。
在电池组防篡改方面,新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不应预留扩展车载电池的接口或线路,并应具有充电和放电互认协同功能,确保电池组与充电器、整车匹配后方可使用。控制器防篡改则要求不应通过剪线、跳线等方式修改控制器功能,并具备过压锁定功能等。限速器防篡改则要求限速器无论单独存在还是集成在控制器内部,均不应具备修改限速值的功能。
此外,新标准还引入了“一车一池一充一码”的概念,通过通信功能握手协议确保非法篡改得到有效遏制。同时,新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具有4G或5G公网通信模块或其他类似功能的通信模块,以进一步增强防篡改能力。
对于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标准要求其具有北斗模块,并具备防拆卸、防篡改功能。而对于其他类型的电动自行车,则设计有北斗模块,销售时由消费者选择是否保留。这一规定旨在通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关键安全信息,并增强车辆的主动安全性能。
在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方面,新标准也做出了明确规定。首先,对于非经营性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时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其次,加装的4G、5G通信模块已经符合国家相关加密规定,确保信息传输途径的安全性。此外,接收动态安全监测信息的管理平台也应遵守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消费者同意后才能进行敏感信息采集和处理。
考虑到企业生产和市场消化的实际情况,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和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而销售方面,则允许在过渡期内销售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以避免社会资源浪费。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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