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信社改革深化,全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方案获批
AI导读:
2024年新疆农信社改革取得新进展,全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方案获批。南疆四地州农信机构已完成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组建工作,标志着新疆农信社改革进一步深化。同时,多地采取“分步走”策略,先行推进组建地市级统一法人农商行,以此深化农信社改革。
2024年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工作综述,其中披露新疆组建全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的方案已获得批准。这一消息标志着新疆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新疆的农信机构改革正在稳步进行中。南疆四地州(包括阿克苏地区、克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的农信机构已经完成了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的组建工作。随着全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方案的获批,新疆农信社改革进一步深化。
在实践中,许多地区采取了“分步走”策略,先行推进组建地市级统一法人农商行,以此深化农信社改革。据统计,2024年以来,四川、新疆、云南、安徽等地已成立了地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综述中指出,2024年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工作已明确了思路、搭建了框架、找到了路径、落实了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目前,高风险机构集聚的地区都已制定了具体的改革化险方案,并正按照“一省一策”的原则稳妥推进实施,一批高风险机构已得到有效处置。
新疆农村信用社自2023年起开始加速改革,阿克苏、克州、和田、喀什等地先后启动了改革工作。通过新设合并的方式,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新疆克州农村商业银行、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和喀什农商银行等地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相继成立,为组建全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奠定了基础。
新疆农村信用社表示,以地州为单位统一法人组建农商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具体举措。此举有助于规模较小、资本实力较弱的农合机构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高质量金融供给,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此外,结合监管部门发声和地方实际情况来看,深化农信社改革、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合并重组,仍是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重要内容。2024年年内,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海南农商银行先后开业,而贵州、湖北、江西等地也明确了组建省农商联合银行的计划。
截至目前,已有浙江、山西、四川、辽宁、广西、海南6家省联社完成了改制,江苏、内蒙古、贵州、湖北、江西、新疆、河南等超10个省(区)已明确了省联社改革方向。在改革模式上,当前选择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的省份较多,仅有辽宁农商行、海南农商行选择了成立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分析指出,将省联社改制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能够在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的同时,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增强服务内容和能力,成本较低、阻力较小。而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模式有助于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合力与执行力,打造品牌形象,形成规模优势。
多个省区在改革过程中采用了“分步走”策略,即在尚不具备直接组建省级农商银行条件时,先在部分地区试点,探索逐步成立地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待其稳定发展后再启动省级农商银行组建工作。例如,辽宁和四川就是采用这种策略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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