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确保司法公正
AI导读: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要求各级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严防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会议还强调了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守信践诺,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并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
1月13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发表重要讲话,针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各级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必须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严防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张军指出,要从司法权是中央事权的政治高度,以及畅通国内大循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严重危害。他要求各级法院严格依法加强对相关案件的审查,特别针对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以轻缓刑威胁诱导认罪认罚等情形,建立健全甄别、处置、防范机制,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此外,张军还提出,要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守信践诺,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他强调,要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司法监督,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涉企案件处理方面,张军要求各级法院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特别是对待民营企业,要坚持支持促进与规范引导相统一、合法保护与平等对待相统一的原则。他强调,办理涉企案件时,要注意把惩治违法、规范秩序与保障合同履行、促进生产经营统一起来,依法解决纷争、促进合作、利于发展。
针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部署整治乱查封、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张军表示,这对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他要求各级法院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行,特别是对于因拖欠账款而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特别是“连环债”影响多家企业、“异地债”久拖难执等案件,要加大交叉执行等工作力度,着力防范一些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被欠款拖垮。
此次会议对于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水平,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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