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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农村养老服务作出专门部署,旨在推动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农业农村部将配合多部门积极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该意见为加强养老服务提供了系统性的制度设计,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并推动解决“老有所养”这一重大民生问题。这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的一项基础制度安排。

针对农村养老服务的短板,该意见作出了专门部署。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唐珂回应了第一财经记者的提问。他强调,发展农村养老不仅关乎亿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生活,更是完善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

唐珂表示,农业农村部将携手民政部、发改委等部门,依托其贴近“三农”的工作优势,围绕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积极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工作。具体措施涵盖四个方面:

首先,将协调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加速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将农村养老服务作为关键内容纳入其中。建设乡村建设项目库,实行任务清单管理,指导各地根据农民需求和村庄发展趋势,提升和建设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同时,支持村集体依法盘活闲置资产,如农房、校舍、卫生院等,并发展互助养老服务,进一步拓展村级养老服务场所空间。

其次,积极探索符合乡土乡情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将大力发展“党建+农村养老”,发挥村党组织在资源统筹、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优势,聚焦老年人身边的“关键小事”,如就餐就医、生活关爱、文化娱乐等,创新服务方式,如互助服务、智慧服务、“一站式”服务、流动服务等,以满足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加强对困难家庭中老年人的帮扶,特别是农村留守、高龄、独居、空巢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提供常态化探访关爱服务,及时落实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

第三,激发乡村内生动力,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将依法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如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服务覆盖面,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居”、“老有所养”。同时,通过发展产业、盘活集体资产资源等方式,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引导有条件的村积极发展村级养老事业。

最后,将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文明乡风。农业农村部将联合中国文联深入开展“大地流彩——全国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系列行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村字号”文体活动,如村歌、村舞、村跑等,弘扬孝老爱亲、互助友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支持开展适合老年人参加的文体活动,如太极拳、八段锦、广场舞等。同时,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发挥村规民约在弘扬公序良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倡导邻里相帮、守望相助的文明乡风,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