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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布修正公告,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Ⅲ)和阿伐替尼片因不符合条件,仍保留在谈判药品部分,医保支付标准等不变。

2024年1月8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对外发布了一则关于修正《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部分药品信息的公告。此次公告的发布,源于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推行后,有关部分药品从谈判药品转为常规乙类药品的反馈。

经国家医保局深入核查,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Ⅲ)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依然维持其独家药品的身份;而阿伐替尼片则因为原研药品实现了地产化,并增加了国内持有人批文,尽管有所变动,但按照相关规定,该药品同样应被视作独家药品。基于上述核查结果和相关政策规定,国家医保局决定,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Ⅲ)和阿伐替尼片将继续保留在谈判药品部分,其医保支付标准以及备注等相关信息维持不变。

此次公告的发布,不仅体现了国家医保局对药品目录管理的严谨态度,也确保了医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持。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