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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深化养老服务改革指导意见,提出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包括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加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能力,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

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了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着重强调了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具体措施包括,在县级层面,建设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该平台不仅承担兜底保障职能,还将拓展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助及资源协调等综合功能,以高效统筹县域内的养老服务资源。

省级与市级养老机构则需发挥引领作用,推动优质资源下沉至县级平台,提供技术支持、示范引领及人才培养,促进区域间的养老服务联动发展。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强乡镇(街道)区域的养老服务能力,通过改扩建敬老院及优质民办养老机构,打造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其在专业照护、服务转介及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供需有效衔接。

在村(社区)层面,意见要求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站点,依托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采取“中心+站点”模式,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并加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同时与教育、卫生健康、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综合利用,打造“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以更好地连接家庭与社会服务,及时响应并转介养老服务需求。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