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布眼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
AI导读:
国家医保局发布《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旨在整合规范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助力守护眼健康。将实现价格项目统一,有利于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利于病人异地就诊。
上周五(1月3日)晚间,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了《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简称《指南》),此举旨在整合并规范眼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眼健康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业内人士透露,《指南》实施后,眼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实现统一,这不仅有助于构建统一的大市场,还能方便病人异地就诊。未来,各方应密切关注各省医保局对接落实后制定的价格基准。
《指南》参考了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563项技术规范项目整合为125项,涵盖临床诊察类、非手术治疗类和手术类项目。这一定位为技术工具,为科学测算医疗服务成本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
爱尔眼科董秘吴士君分析指出,《指南》的编制印发旨在统一价格项目,而非统一价格,这将有利于建设统一大市场和病人异地就诊。以临床诊察类项目为例,《指南》明确了不同检查目的的立项,并规定可能存在重叠的眼科检查项目不得同时收费。
吴士君还表示,价格项目统一后,将更导向统合收费,但后续关键要看各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同时,这也将有利于避免重复和浪费。
在规范统一现行价格项目的基础上,《指南》对技术劳务价值高、风险程度大的复杂操作和复杂情况实行单独立项,以体现技术难度差异。例如,明确设立人工晶状体植入费,并根据患者病情设立常规和复杂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对“飞秒激光近视矫正手术”进行了单独立项,以支持创新技术转化。国家医保局表示,此举将为未来创新转化留出更多空间。
吴士君表示,近视激光手术属于非医保项目,医院可以自主定价。但各类设备、激光类型的成本、效果、适应证差异很大,因此统一价格项目不等于统一价格标准。
此外,《指南》还关注了眼科医疗服务中美容类项目的特殊性,明确了眼袋整形术等美容整形常用项目的计价说明,以鼓励医疗机构满足多样化需求,获取增量性收入。同时,《指南》还设立多个项目,以促进近视、弱视儿童早诊早治。
国家医保局表示,规范化标准化的价格项目体系将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有效弥补眼科诊疗方面的不足和短板,为优化眼科医疗服务提供有力支撑。下一步,将指导各省医保局结合实际做好对接落实,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