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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优化政策通知,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优化贷款使用次数认定标准、加大租房提取力度等,旨在满足缴存人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张稳济南报道

2025年1月4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此举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地满足缴存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优化措施具体包括:

首先,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所降低。缴存职工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低首付比例从30%调整为20%,降低了购房门槛。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得到提升。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至25倍。若按贷款额度计算方法计算的可贷款额度不足20万元,借款人仍可获得20万元的贷款额度。

再者,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婚前若各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均已结清,现在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支持租房提取的力度也进一步加大。无房职工的定额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1200元提高到1500元,年限额租房提取额度由36000元提高至42000元。

同时,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贴标准也有所提高。在济南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缴存补贴标准由0.6%提高至1%。

另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起贷期限也得以缩短。原规定要求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方可申请贷款,现修改为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

以上一至四条优化措施同样适用于灵活就业缴存人员。

该通知自2025年1月6日起施行。涉及贷款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5年1月6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原相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海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