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注销两家企业三款医疗器械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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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注销韩国大星和杭州康友两家企业共三款医疗器械注册证,涉及空气压力治疗仪、腹腔镜高频手术器械和等离子凝切刀。
新京报讯 1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国家药监局)正式对外发布公告,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响应企业申请,决定对两家企业的三个医疗器械产品注销其注册证。
本次注销涉及的具体产品包括:韩国大星产业DAESUNG MAREF CO., LTD.(简称韩国大星)的空气压力治疗仪Compressible Limb Sleeve System,注册证编号为国械注进20152093008;以及杭州康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两款产品,分别是腹腔镜高频手术器械(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93011941)和等离子凝切刀(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83011717)。
公开资料显示,韩国大星自1986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空气压力医疗器械的研发与生产,在韩国业界享有较高声誉。而杭州康友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作为莲蕤医疗产业投资的成员之一,专注于II、III类医疗器械及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并拥有进出口贸易权,其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均有销售,特别是在内窥镜领域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此次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注销,不仅体现了国家药监局对医疗器械市场严格监管的态度,也提醒相关企业需时刻保持合规意识,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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