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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至68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旨在满足市民住房贷款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重要通知,旨在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住房贷款需求。

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该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期限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8周岁,且贷款期限最长保持为30年不变。

这一调整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将能够享受更长的贷款期限,从而减轻每月还款压力,提升购房能力。例如,若借款申请人已婚,且夫妻双方年龄分别为40岁和45岁,在申请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时,其最长贷款期限可达28年(68-40=28年,以较长一方计算),较之前政策有所增加。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公积金贷款服务,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发布通知的同时,还配套发布了政策解读,详细阐述了调整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具体内容和计算方法,以便市民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政策。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