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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公告,枸橼酸铋钾颗粒由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要求相关持有人修订说明书并通知相关单位,自备案提交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再使用原说明书。

新京报讯 12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正式公告,依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过严格论证与审核,决定将枸橼酸铋钾颗粒由处方药类别调整为非处方药类别。这一调整旨在优化药品分类管理,提升公众用药便利性。

公告要求,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需在2025年9月26日前,遵循《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规,向所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说明书修订备案,并确保及时将修订内容传达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关键单位。非处方药说明书需遵循范本规定,而范本之外的内容则继续按照原批准文件执行。同时,药品标签涉及的相关内容也需同步修订。自备案提交之日起生产的药品,将不得再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此次调整不仅体现了国家对药品分类管理的持续优化,也进一步保障了公众用药的安全与便捷。未来,随着更多药品分类的调整,公众用药体验有望进一步提升。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