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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股市场的震荡格局中,上市公司主要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现象增多,私募基金成为重要参与者。这一现象反映了市场环境和政策因素的影响,也体现了私募基金在获取股份方面的优势与风险。

 在A股市场的震荡格局中,上市公司主要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现象逐渐增多,其中私募证券基金(私募基金)成为这一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11月20日,汇通能源(600605.SH)公告显示,其控股股东已完成向私募基金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占比5.5264%;同时,和胜股份(002824.SZ)和ST瑞科(300600.SZ)也分别公告了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拟向私募基金协议转让股份的计划,涉及的股份比例均超过5%。

据不完全统计,自11月以来,已有包括文峰股份(601010.SH)、超讯通信(603322.SH)、赫美集团(002356.SZ)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东向私募基金协议转让股份的相关事宜,总数超过10家。受访专家指出,这一趋势主要受到市场环境和政策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反映了私募基金在获取股份方面的优势。

在近期,私募基金频繁出现在上市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中。例如,汇通能源的控股股东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厦门驱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驱动力光华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协议转让了114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264%。同样,和胜股份的控股股东也计划将所持部分股份转让给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的“宁聚映山红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2%。ST瑞科的持股5%以上股东龚瑞良也拟将其持有的5.08%股份转让给深圳高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高申子淩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之所以热衷于受让上市公司股东协议转让的股份,主要是因为相比从二级市场上购买股票,私募基金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拿到更为便宜的协议转让股票,这对于追求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私募基金来说,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同时,私募基金还能与上市公司形成战略持股伙伴,更容易形成长期深度战略合作同盟。

此外,上市公司股东向私募基金协议转让股份也有自己的考虑。一方面,这有助于股东在股价相对低位时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方便未来减持并降低税务成本;另一方面,在减持新规的限制下,协议转让成为了一种合规的减持渠道。然而,这类交易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点,如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格外注意合规问题,避免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或影响股价等。

总体而言,在A股市场震荡的背景下,上市公司股东与私募基金之间的协议转让股份现象正在成为一种趋势。这一趋势不仅反映了市场环境和政策因素的影响,也体现了私募基金在获取股份和与上市公司合作方面的优势与风险。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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