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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多方面措施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包括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加大经济支持力度、完善生殖健康服务等。

财联社12月31日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该政策旨在通过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加大经济支持力度、完善生殖健康服务等多方面的措施,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政策要求加强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生活津贴等保障作用,并研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同时,上海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

在生殖健康服务方面,政策要求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等生育医疗服务水平,并优化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此外,政策还强调加强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预防非意愿妊娠。

为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提出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保障,推动托育服务普惠多元,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并全市域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以及提升社区托育服务质量等。

政策还强调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包括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满足市民就近入学入园需求;推进落实多子女家庭差异化住房政策,完善住房租赁市场;构建生育友好就业模式,推行有利于照顾儿童的灵活休假、弹性工作等柔性管理方式。

为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政策提出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包括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以及加强人口和生育支持政策宣传解读等。

上海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需将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作为推动上海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推进生育支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图片链接保持不变,相关政策细节及实施效果需进一步关注官方发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