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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明确了享惠主体适用范围、资格认定、处置流程,标志着乐城先行区进口药械“零关税”政策正式落地。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办法》近日已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乐城先行区在进口药械领域迎来了“零关税”政策的实质性落地。该《管理办法》详细阐述了享惠主体的适用范围、资格认定以及具体的处置流程。

根据规定,享受“零关税”政策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涵盖了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已经批准注册的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另一类则是专为乐城先行区特许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的认定程序以及使用标准,确保政策的精准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零关税”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仅限于享惠主体在乐城先行区内自用或供其患者在该区域内使用,这一规定进一步保障了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