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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涵盖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旨在全面构建生育友好环境。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发布了《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该政策从四大维度出发,旨在全面构建生育友好环境。政策涵盖了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以及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共计提出了十二项具体措施。

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上海市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收支情况,建立生育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社会保险费50%比例的补贴,以此减轻企业负担,鼓励生育。

针对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提出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产科、儿科建设,推动绩效工资向这些关键科室倾斜,确保儿童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儿童创造更加友好的成长环境。

在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方面,政策明确提出推进落实多子女家庭差异化住房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纳入上海市住房保障范围,并在住房分配上给予适当照顾。此外,政策还关注青年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需求,计划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在就业方面,政策推行有利于照顾儿童的灵活休假、弹性工作等柔性管理方式,鼓励用人单位设立“生育友好岗”,为职工提供更多便利。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