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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主管预算单位统筹确定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原则上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机要通信等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

据财政部网站最新消息,财政部办公厅近日正式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采购中占比的明确通知。该通知强调,各主管预算单位需统筹规划,确保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尤其是在新能源汽车能满足实际需求的情境下。

具体而言,对于行驶路线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且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通知要求原则上应100%采购新能源汽车。此外,对于需要租赁车辆的情形,也应优先考虑租赁新能源汽车。

通知还进一步指出,采购方需加强对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的管理,深入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与性能,结合实际使用需求,积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各主管预算单位需指导和监督所属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的相关保障工作得到妥善落实。

此举标志着我国在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和应用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不仅有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也体现了政府对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