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推动电子处方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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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此举旨在推进医保信息化,提升药品流通效率。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徐鹏航)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将全面推行电子处方流转,不再接受纸质处方。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推进医保信息化进程,提升药品流通效率。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需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迅速部署医保电子处方中心功能,实现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的无缝连接,确保电子处方能够顺畅流转。同时,针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纸质处方使用时间的地区,需由统筹地区报省级医保部门同意,并向国家医保局备案,且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目前,多地医保部门已积极响应国家医保局的号召,发布了相关通知。以河北省邯郸市为例,该市医保局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外配服务将全面使用医保电子处方,不再使用手写纸质处方。同时,还支持将电子处方打印成纸质处方,以满足老年人等有需求的参保人持打印的电子处方前往定点药店购药的需求。
此外,一些地方的医保局还针对特殊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江西省吉安市医保局要求,参保人在获取电子处方后,如不便到市区购药,应与所选择的“双通道”药店联系好结算及配送药品等事宜。在结算完毕后,“双通道”药店送药给参保人时,参保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所购药品拍照并签字收货等,以确保药品的安全送达。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效推动医保信息化建设的进程,提升药品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也为广大参保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购药体验。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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