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上海市政府发布十二项措施,涵盖生育服务、育幼服务、教育住房就业支持等方面,旨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四大方面共计十二项措施,全面支持生育和育幼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在住房政策上,为多子女家庭提供差异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被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在轮候、面积、户型选择等方面获得优先照顾;在生育服务上,将结合上海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财政收支,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申请50%的补贴;在育幼服务上,将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产科、儿科建设,并推动绩效工资向这些科室倾斜;在教育、就业等方面,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构建生育友好就业模式,如推行灵活休假、弹性工作等柔性管理方式。

这一系列措施体现了上海市政府对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视,旨在从多个层面为家庭提供支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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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