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涵盖生育保险保障、经济支持、生殖健康服务、儿童医疗服务保障等方面,旨在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旨在进一步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措施包括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如加强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生活津贴等保障,并研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畴。

经济支持方面,上海市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并对符合条件用人单位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50%比例的补贴。同时,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在生殖健康服务方面,上海市将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等生育医疗服务水平,并加强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此外,还将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保障,推动托育服务普惠多元,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并全市域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也被强化。上海市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进落实多子女家庭差异化住房政策,并构建生育友好就业模式,如推行灵活休假、弹性工作等柔性管理方式。

为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上海市将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共同营造生育友好氛围。各区和有关部门需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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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