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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措施,旨在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包括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支持措施及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旨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健全上海市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

  上海市推出多项措施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要求,上海市提出了以下具体措施。

  一、强化生育服务支持

上海市将加强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的保障作用,并研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同时,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并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此外,上海市将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生殖保健技术研发应用,提升生育医疗服务水平,优化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并强化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

  二、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市将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产科、儿科建设,并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提升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同时,深化托幼一体化建设,推动托育服务普惠多元,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

上海市还将建立完善健康科普资源库,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此外,全市域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系统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三、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

上海市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同时,强化住房支持保障,推进落实多子女家庭差异化住房政策,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上海市还将构建生育友好就业模式,推行有利于照顾儿童的灵活休假、弹性工作等柔性管理方式,支持用人单位设置“生育友好岗”。此外,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特别是生育再就业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加大对用人单位生育休假的监督力度。

  四、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上海市将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大力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加强人口国情国策教育,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开展婚姻咨询、生育指导、家庭辅导等“婚育一站式”服务。

同时,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宣传解读人口和生育支持政策,发挥党群服务中心等载体作用,积极引导婚育服务资源下沉到社区和家庭,共同营造生育友好氛围。

  上海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推进生育支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