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响应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发布通知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调整后的利率更低,且无需借款人申请。

为响应中国人民银行于2024年5月17日正式宣布的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迅速跟进,在同日颁布了《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沪公积金〔2024〕25号)。

依据通知内容,所有在2024年5月18日之前发放且尚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调整的利率标准。具体而言,调整后的利率为:5年及以下期限(包括5年)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2.35%,5年以上期限的首套利率降至2.85%;对于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及以下期限的利率调整为2.775%,5年以上期限的利率则调整为3.325%。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将采取统一批量处理方式,自2025年1月1日起自动生效,无需借款人单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