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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加大经济支持力度,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保障,强化住房支持保障,旨在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12月31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旨在全面加速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构建,并积极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该《若干措施》着重强调了生育保险的保障作用,确保参保女职工在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生活津贴等方面得到充分的保障,并落实相关待遇。同时,对于参加上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就业人员,也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此外,上海市还在研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畴,以进一步拓宽保障范围。

在经济支持方面,上海市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财政收支情况,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并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同时,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以减轻家庭生育和养育负担。

在医疗服务方面,上海市将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产科、儿科建设,推动绩效工资分配向产科、儿科倾斜。通过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支持产科、儿科等临床重点专科发展,促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同时,鼓励儿童药品研发申报,丰富儿童适用药品的品种、剂型和规格,以全面提升儿童医疗服务水平。

此外,上海市还将强化住房支持保障,推进落实多子女家庭差异化住房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在轮候顺序、分配面积、户型选择上给予适当照顾。同时,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满足青年群体阶段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