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通知,明确借款人申请条件及延长后贷款期限的相关规定,旨在提供灵活还款方案,减轻还款压力。

12月30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正式发布了一项新通知,旨在灵活应对借款人需求,推出了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根据通知,借款人若需申请贷款展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月缴存额需小于当期月还款额;其次,需确保未拖欠公积金贷款本息;再者,剩余贷款期限需超过1年。此外,若延长后贷款期限超过原贷款期限,且原贷款设有担保人,担保人需明确表示同意延长期限。同时,借款人在还款当期还需避免办理提前还款、还款方式变更、缩短贷款期限等其他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业务。

关于延长后的贷款期限,也设定了明确的标准:一方面,延长后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申请时对应住房贷款类型所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另一方面,该期限也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且不得超过抵押物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并需符合抵押登记部门所规定的期限。

此举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更加灵活的还款方案,减轻其还款压力,同时确保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稳健运行。(图片链接保留,未在此处展示)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