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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主管预算单位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采购中的占比,原则上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机要通信用车需100%采购新能源汽车。

财政部于30日正式发布通知,要求各主管预算单位需综合考量,明确本部门(含其下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采购中的占比。若新能源汽车能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则在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占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0%。

特别指出,对于行驶路线固定、使用场景较为单一且主要在城区内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应100%采购新能源汽车。而对于需要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单位,也应优先考虑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此外,通知还强调,采购人需加强对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的管理,深入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情况,并结合实际需求,率先垂范,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

(信息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