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年底关于医保额度的讨论再度升温,本文澄清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会自动清零,门诊统筹设有年度支付限额,详细解释了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的区别,并强调医保基金是共用基金,需合理使用。

  临近年底,网络上关于“医保额度”的讨论再度升温,相关话题迅速攀升至热搜榜首。

  近期,网络上流传着多种说法:“医保账户每年年底清零,需尽快用完,否则将损失!”、“职工门诊统筹额度若未用完,12月底将清零”、“抓紧时间使用,避免浪费”。这些言论引发了广泛疑虑,年底“清零”的说法究竟真相如何?门诊统筹额度与医保账户余额是否同一概念?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自动结转至次年使用。

  所谓的“医保账户年底清零”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无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不会被强制清零。

  依据我国现行医保政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若当年未使用完,余额将继续保留在账户中,供下一年度使用。

  然而,职工医保还包含门诊统筹政策,该政策设有门诊费用“年度支付限额”。即每年可使用的“门诊统筹”最高报销额度。当年度门诊医疗报销超过限额时,将无法通过门诊统筹继续报销。支付限额会根据最新数据每年调整,且当年支付限额不能跨年累计,因此被部分人误解为“额度清零”。

  关于“门诊统筹”报销额度的正确理解是什么?是否即使未生病也应去医院用完此额度?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指出,门诊统筹实为医保报销政策,是给予民众的承诺。门诊看病时,若费用在额度内,医保将按政策报销;超出额度则不予报销。这是共用基金,非个人财产,故不存在清零一说。

  门诊统筹额度:支付比例从50%起。

  此前,我国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由两部分组成: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单位缴纳的一部分。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提出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

  王宗凡解释,目前医保个人账户仅包含个人缴纳的2%,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而是用于门诊统筹。门诊统筹为民众提供新报销类型,相当于将原个人账户部分资金转化为共济资金,按需分配,实现了保险基金的互助共济和风险共担。

  “统筹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如何区分?

  针对民众对“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和“个人自费”的混淆,国家医保局近日进行了详细解读。

  医疗总费用由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三部分组成。

  医保统筹支付: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即医保直接报销部分,无需个人承担。医保目录包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三大目录”。

  职工医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额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病支付。

  使用医保统筹支付需达到医保统筹地区起付线标准,具体标准因医保类型和医院级别而异。

  个人自付:指医保目录范围内,需患者自行承担的医疗费用。可由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不足部分再用现金等方式补足。

  个人自费:指医保范围外的药品、项目等,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

  门诊就医未达统筹额度是否吃亏?

  有网友质疑,既然有统筹额度且单位已缴纳统筹基金,那么未使用至上限是否吃亏?

  王宗凡表示,医保基金是共用基金,非个人账户。健康时为他人做贡献,需用时基金提供报销分散风险。基金是公共财产,需时即用,无需时不浪费。浪费可能损害他人利益,甚至导致基金不可持续,引发赤字风险,影响所有人,包括个人将来报销待遇。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