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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由试点转为常态化业务,并扩大经营机构范围,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供给将增加。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由试点阶段正式转为常态化业务,并扩大了经营机构的范围。

随着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转为常态化,更多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将能够申请开展相关业务。由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对接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主流保险产品,这意味着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供给将有所增加。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资金长期锁定用于养老保障目的的保险产品,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年满60周岁。通知明确了险企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高准入门槛,包括所有者权益、偿付能力和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等方面的要求,目前仅30多家险企符合这些标准。

通知还规范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账户管理、收益模式、投资组合转换功能等细节,并放开了互联网销售的经营区域限制。险企可通过官方线上平台宣传和销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为中型、区域型保险公司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以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一直是主流保险产品之一。目前,已有78款保险产品对接个人养老金制度,其中多款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保证+浮动”收益模式在市场上表现良好,稳健账户和进取账户的结算利率均较高。

业内人士预计,随着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常态化经营的实施,符合条件的险企多数会开展相关业务,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供给将进一步扩容。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