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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修订后的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明确了申请拍卖的个人需满足的具体条件,包括户籍、社保、驾驶证等要求。

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期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根据新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个人具备申请参与拍卖的资格:

(一)申请人需为上海市户籍居民,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明,并且在申请之日前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

(二)申请人需确认未持有任何客车额度证明;

(三)申请人名下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四)申请人需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记录良好,不存在相关违法行为;

(六)申请人还需满足经联席会议提出并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特定条件。

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客车额度拍卖管理机制,确保资源合理分配。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