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北交所发布修订后的《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旨在优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制度,支持科技创新和重点领域融资,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2月27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简称《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此次修订的核心目的在于深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的制度机制改革,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需求,进一步增强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据悉,本次《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的修订亮点纷呈:首先,聚焦于科技创新领域的精准扶持,不仅扩大了科技创新债券中科创投资类与科创孵化类发行人的覆盖范围,还优化了科创企业类发行人的评估标准,并为致力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硬科技”企业提供了更加优化的审核流程。其次,加大了对重点领域及优质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包括乡村振兴债券与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范围得以拓宽,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式更加灵活,同时,绿色债券与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在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支出方面,期限安排更加灵活,从而更好地满足重点领域及优质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此外,还完善了信息披露等配套监管措施,要求详细披露低碳转型债券中转型挂钩目标的合理性。

北交所表示,未来,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指导下,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与服务新质生产力的目标,持续丰富债券市场产品体系,优化市场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服务国家战略与实体经济的效率与质量。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