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反腐深化:从“惩”到“惩治”结合
AI导读:
国家监察委员会报告揭示医疗反腐新成效,从关键人物向基层延伸,整治思路从“惩”向“惩”“治”结合发展。医疗腐败在决策、使用、采购等环节均有体现,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涉案比例高。国家紧盯关键环节,深化反腐工作。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数据揭示了惩治“微腐败”的新成果。报告显示,全国共立案5.2万人在医药领域乱象中,处分4万人,移送检察机关2634人。国家监委计划明年开展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专项整治。
医疗腐败在决策、使用、采购等环节均有体现,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涉案比例高达49%。2024年起,医疗反腐工作从关键人物向基层延伸,整治思路也从“惩”向“惩”“治”结合发展,形成长效机制。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总结发现,受贿行为在决策环节占比近45%,使用环节占36%,采购环节约占18%。2023年以来,公立医院院级领导超过200人被立案调查。
资深医药专家杜臣指出,腐败风险较高的环节及领域主要是法律与企业规范尚存空白的部分,尤其是涉及人为斟酌、多方沟通或隐蔽性较强的交易环节。中纪委强调紧盯重点领域,督促各地各部门找准“小切口”分级分类整治。齐齐哈尔市等地启动了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采购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包括进口设备采购、超预算、超标准采购等。
《关于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要开展公立医院专项审计,重点关注药械流通以及商业贿赂等问题。乌兰浩特市等地法院采取“观摩式公开开庭审理”方式,强化警示教育。基层医疗机构腐败案件呈现违纪违法环节集中、“关键少数”涉案较多等特点,与“潜规则”有关。例如,休宁县一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违规统计医生处方中相关药品的用量信息,非法收受好处费。
国家医保局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成效显著。2023年,全国医保系统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0.2万家,处理违法违规机构45.1万家,人员32690人。2024年9月发布的《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将监管对象由机构延伸至个人,提高违规成本。中纪委发文明确指出,“送”与“收”同罚。相关部门正逐步从单一的“惩”向“惩”“治”结合的方向转变,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
2024年多个相关合规指引相继出台,包括国家、地市级的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例如,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重庆市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直接列出带金销售等“潜规则”和陷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的《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为医药企业提供了全面的风险识别框架。国家药监局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医药代表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施备案制管理。
业界认为,当前已进入建章立制和规范操作的阶段。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线索征集制度为监管扎紧篱笆。国家医保局长期面向社会征集线索,多地卫健委也陆续发布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征集通告。2024年10月,国家药监局发出《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对“吹哨人”举报实施奖励,拟设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甘肃省纪委监委根据发现的问题,梳理完善各部门规范性政策措施,形成长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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