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对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进行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补贴金额为已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的50%。

每经AI快讯,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2月25日正式公布了《关于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政策的通知》。该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有效期长达五年。新政策规定,天津市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如果属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并在上一自然年度有公积金贷款还款记录,即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利息补贴。

补贴力度颇大,借款人上一年度已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利息(包括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利息,但不包含罚息)将可获得50%的补贴。值得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需要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申请上一年度的补贴,审核一旦通过,补贴资金将直接转入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为困难职工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