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
AI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明确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规范债券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南方财经12月25日电,据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发布的《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显示,我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将迎来重要调整。意见明确指出,将实施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的“负面清单”管理策略,旨在进一步规范债券资金的使用。
具体而言,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除保障性住房及土地储备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题公园及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项目,以及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均被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的“负面清单”。这意味着,上述项目将无法申请专项债券资金。
同时,意见还强调,专项债券资金必须依法依规使用,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包括发放工资、养老金以及支付单位运行经费、债务利息等。此举旨在确保专项债券资金能够真正用于有收益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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