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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北京地区农业保险经营管理综合考评办法》,对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务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旨在促进合规经营,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考评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12月25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正式发布了《北京地区农业保险经营管理综合考评办法》(简称《办法》),旨在细化并明确北京市内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综合考评机制。

依据《办法》规定,将对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务的经营条件、内控及合规管理、经营服务能力以及业务创新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此举旨在促进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

《办法》构建了一套科学的综合考评指标体系,该体系基于农业保险政策、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结合北京市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涵盖了经营条件、考核评分两大类别,具体包括农险业务经营条件、内控管理、合规管理、经营服务能力和业务创新五个指标维度,共包含41个具体指标。

经营条件类指标主要评估保险公司是否持续具备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必要条件,考评结果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两种。

考核评分类指标则侧重于评价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效,涵盖内控管理、合规管理、经营服务能力和业务创新四个维度,基础分值为100分。综合考评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以全面反映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

具体而言,A级表示经营管理水平领先,服务能力强,无显著风险;B级表示经营管理水平一般,服务能力尚可,但存在不足需改进;C级表示经营管理水平较差,服务能力不足,存在较大风险;D级则表示不再符合北京地区农业保险经营条件。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