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布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乡村振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补助方式,支持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推动乡村振兴。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关于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中央预算内投资将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以支持相关项目。
具体而言,对于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每个项目县所获得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将不超过8000万元。其中,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将获得不超过300万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而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则不超过500万元。此外,对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每个项目县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将不超过4000万元,且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这一举措旨在推动乡村振兴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定额补助方式,为相关项目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文章来源:财联社)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