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布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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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印发《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需遵循先备案再建设原则,并对服务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于瑶)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式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试行,有效期为两年。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是指长期连续观测卫星导航信号,并通过通信设施将观测数据实时或定时传送至数据中心的地面固定观测站。此类基准站在确保高精度定位服务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根据《办法》,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需遵循“先备案、再建设”的原则,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前通过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备案信息,实现全国联网备案,以加强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介绍,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服务将按照测绘基准服务和其他社会服务进行分类管理。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负责提供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服务,其他单位和社会机构则不得提供测绘基准服务,只能提供导航定位、位置数据服务及专项监测、科学研究等服务,并需以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为起算依据。
此外,《办法》还规定,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采取书面审查、随机抽查、现场监督或实地核验等方式,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服务的监督管理。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适时联合国家保密、安全等相关部门,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涉及的数据安全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和安全监管,并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测绘单位信用记录,相关处罚结果将依法向社会公开。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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