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公积金新政:改善型住宅贷款额度上浮20%
AI导读: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自2025年1月1日起,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住宅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但改善型住宅与绿色建筑贷款支持政策不叠加享受。
南方财经12月24日电,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2月23日正式颁布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明确该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特别关注改善型住宅需求。
根据通知内容,缴存职工家庭若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的改善型住宅(特指新建商品房),其可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享受20%的上浮优惠。这一举措无疑为有意升级居住条件的家庭提供了更大的金融支持。同时,政策还明确指出,改善型住宅的贷款支持政策与绿色建筑贷款支持政策不可叠加享受,确保了公积金使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此次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镇江市对居民住房需求的深切关怀,也彰显了地方政府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为。通过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镇江市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住房金融服务。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