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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自2025年1月1日起,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住宅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但改善型住宅与绿色建筑贷款支持政策不叠加享受。

  南方财经12月24日电,江苏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2月23日正式颁布了《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明确该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特别关注改善型住宅需求。

根据通知内容,缴存职工家庭若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的改善型住宅(特指新建商品房),其可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享受20%的上浮优惠。这一举措无疑为有意升级居住条件的家庭提供了更大的金融支持。同时,政策还明确指出,改善型住宅的贷款支持政策与绿色建筑贷款支持政策不可叠加享受,确保了公积金使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此次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镇江市对居民住房需求的深切关怀,也彰显了地方政府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为。通过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镇江市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住房金融服务。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