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保险资金股权投资新指引,要求保险公司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建立关联交易控制机制,防止利益损害,禁止变相突破监管规定提供融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近期正式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未上市企业股权》。该指引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在开展股权投资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保投资活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为确保投资安全,保险公司需建立全面覆盖底层资产的关联交易控制机制,并切实履行关联交易审批、信息披露及报告等职责。此举旨在有效防止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及广大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指引还强调,保险公司不得将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资作为通道,以变相方式突破监管规定,违规为关联方或关联方指定方提供融资。这一规定进一步强化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意识,促进保险资金运用的稳健与规范。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