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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将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构建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任务,长春市作为先行先试的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实施符合本地实际的政策工具,包括优化商住配比、降低房贷利率等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新网长春12月19日电(李彦国 张开奇)12月19日,记者从吉林省政府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吉林省将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构建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任务,秉持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的原则,率先由省级层面推动,并选定长春市作为先行先试的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实施符合本地实际、积极有效的政策工具。

当天,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徐亮出席了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的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场),详细阐述了相关情况。

徐亮表示,试点项目将采取项目化管理,通过优化商住和车位配比、实施差异化预售资金监管、加大对“白名单”项目贷款的支持力度、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和二套房首付比例等措施,并不断完善金融、财税、土地等政策。

此外,吉林省正积极谋划打造“好房子”示范项目,通过引入多元化设计风格和元素,提供内部空间灵活可变、动静分区、绿色智慧、安全舒适的住宅,全面提升建筑品质。同时,吉林省还计划开展物业治理三年提升行动,力争收购库存商品房面积不低于100万平方米用于保障房建设,并盘活四环以内配套成熟区域的低效用地面积不低于100万平方米,以消化存量、优化增量。截至目前,已收购库存商品房39.7万平方米。

徐亮强调,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发展,赋予城市更多自主权,围绕金融、财政、税收等核心要素,打出了一系列政策“组合拳”。

具体措施包括:首套、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降至15%,取消首套、二套房贷利率下限,存量贷款利率调整至市场利率减30个基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15%;实施“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转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异地贷款等便利措施,并提高了二孩、三孩家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吉林省还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采取政府主导、市场主导或协会主导的模式,推动二手房“以旧换新”。在一系列增量政策措施的推动下,吉林省11月的商品房销量环比增长了10%。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