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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多部门发布《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中小学及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立商超,已设立的将逐步清退,新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12月17日,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广东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共同发布了《校园商超规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该《意见》明确指出,为了确保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中小学及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立校园商超。对于已经设立的商超,将按照规划逐步进行清退。

  这一新规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校园内的商业活动,为学生营造一个更加纯净、安全的学习环境。据官方消息,该《意见》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并将持续实施三年,期间将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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