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美国大选后,选举人团投票成为关键一步。历史上曾出现选举人背叛选民情况,但法律对此定义模糊。选举人团制度既保障州利益,又引发普选结果与最终结果偏离争议。

美国大选历来充满仪式感,11月5日的大选虽已尘埃落定,但真正的总统诞生还需经历一场形式上的投票。12月17日,美国各州选举人将代表民意,投出决定总统和副总统的关键一票。

这场投票往往被视为“例行公事”,选举人更像是投票流程中的NPC,缺乏个人意志。然而,历史上也曾发生过选举人违背州选民及党派意愿,投出反对票的情况,尽管这种“觉醒”极为罕见,却总能掀起轩然大波,为大选增添戏剧性。

例如,2016年华盛顿州的三名选举人,无视州法律,将选票投给了前国务卿鲍威尔,而非希拉里。这不禁让人思考,若有足够多的选举人违背承诺,擅自改票,美国总统的选举结果又将如何认定?

理论上,良心似乎可以战胜民意。美国选举人团共设538个席次,由50个州根据人口比例分配,加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3个席次。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曾有19人在总统选举人投票中违背制度,“凭良心”投票。尽管这些不忠选举人并未改变大选结果,但美国法律对于选举人是否应遵守选民意愿,以及违反承诺的后果,却并未给出明确答案。

美国宪法仅规定各州有权选择选举人,但对于选举人如何投票,以及是否必须执行州指示,却语焉不详。1836年,弗吉尼亚州选举人因民选副总统与奴隶的关系而拒绝投票,最终副总统由美国参议院选举产生。这意味着,不忠选举人的投票结果在当时被视为有效。

然而,现实中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各州在选择选举人时,已作了充分准备。选举人往往由政党选出,带有政治身份,叛变并非易事。大多数选举人认为,投给本党总统候选人才符合自身利益。美国大法官Robert Jackson曾称选举人为“党内走狗”,因为他们大多由州党委或党内领导层在政治大会上选出,忠诚度可靠。

此外,一些州还规定,若选举人不忠于州选民,将面临失信惩罚。美国32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都约束选举人按照承诺投票,其中15个州有法律规定,对违反承诺的选举人实施惩罚。2020年7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若选举人违反承诺投票,各州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尽管如此,仍有十几个州未对选举人投票进行约束,全靠选举人的“爱与忠诚”。以2016年华盛顿州的三名不忠选举人为例,他们被罚款1000美元,但仅限于法律允许的经济处罚。另一名科罗拉多的不忠选举人则被撤销职务,但美国第十巡回上诉法院驳回该撤职决定,认为该州无权罢免和更换不忠选举人。

选举人团制度一方面确保了美国各州的利益,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普选结果与最终结果的偏离。2016年大选上,希拉里虽然赢得全美范围内的更高支持率,但在选举人团票上却输给特朗普。这种间接选举制度备受争议,被许多政治人士认为已过时,尤其是民主党人。他们希望废除选举人团制度,让选民直接选出总统,或让选举人投票给赢得全国普选的总统候选人。

然而,特朗普在2016年大选后却改口称赞选举人团制度。这场制度之争,无疑将继续影响美国未来的大选。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