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新通知
AI导读: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的新通知,明确项目备案管理流程,强调电网承载力评估,优化并网验收要求,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的新通知,旨在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促进分布式光伏的快速发展。
通知明确,自然人投资的户用光伏项目,电网企业将代为向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指定机构备案,且应在并网验收前完成。非自然人投资的户用光伏项目则需由投资企业自行备案,同时鼓励各区制定投资企业与场地产权方的协议范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则继续按照现有规定进行备案管理,所有项目需在备案文件中明确直流侧和交流侧容量。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电网承载力的评估工作,要求市电力公司定期组织研究分析,根据评估结论引导分布式光伏的开发建设。电网企业应公平开放,为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接网服务,并根据接网条件落实提升措施。
在并网验收方面,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对自然人户用项目的设备购置进行核验,确保发票与备案主体或场址产权人一致,并代自然人申报可再生能源奖励。对于非自然人户用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电网企业应主动指导投资企业申报奖励,并明确投资企业与场地产权方的收益分成方式。
通知还鼓励电网企业和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加强项目监测管控,实现新建项目接入电网企业调度控制系统,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同时,规范了过户退役管理流程,要求电网企业和投资企业按月向原备案机关转交变更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更名、过户流程。
此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上海市分布式光伏的高质量发展,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引导绿色消费。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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