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面积计价
AI导读:
衡阳市自2025年1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将全面采用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方式,购房者得房率将达到100%,购房面积更加清晰,有效保障了购房者权益。
12月12日,衡阳市三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衡阳市的商品房销售将全面采用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方式,标志着购房者的得房率将直接达到100%。
根据通知内容,套内建筑面积具体指的是专有建筑面积,它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共同构成。这意味着,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需与开发商明确约定以套内建筑面积来计算商品房价款。同时,面积纠纷条款也将以套内建筑面积及其价格作为处理依据。此外,房地产权利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并不会因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为确保购房者的权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必须公示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并详细列出分摊情况,包括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以及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此前,广州、深圳、福州、合肥、长沙、肇庆等地已相继调整了新建商品房的容积率计算方式,从而间接促使开发商提高项目得房率。衡阳市此次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对这一趋势的进一步延续。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购房者未来在买房、签约时,其购房面积将直接等同于实际入住面积,不再包含公摊面积,如房屋外部的走廊、楼梯、过道等。这一变化将使购房者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花多少钱买多大户型的房子”,有效避免了过去“买90平方米实得60平方米”的购房问题,切实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实现了“所购即所得”的目标。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当前很多地区的新房得房率普遍高于二手房,且新房在设计创新和产品亮点上更具优势。即使在没有出台套内面积计算新政的情况下,部分新房项目通过赠送面积的方式,也使得得房率接近100%。这意味着购房者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实际居住空间,这对于追求性价比和居住品质的购房者来说,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图片及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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