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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增91种药品,总数增至3159种。医保谈判“信封底价”成为关注焦点,专家解读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机制、入选标准及谈判底价确定方式。

近日,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公布,新增91种药品,使得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159种,参保人的“药篮子”再度扩容。这一变化背后,医保目录的调整机制、入选标准以及谈判“信封底价”的确定方式备受关注,国家医保局及相关专家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医保“药篮子”升级:新药、重点药受青睐

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包括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及公布结果五个阶段。申报进入目录的药品主要面向新药和重点药。新药指的是近五年内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或适应症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重点药则涵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鼓励仿制的药品、鼓励研发的儿童药品以及罕见病治疗药品。

今年,共有249种目录外药品通过形式审查进入专家评审阶段,其中121种药品成功通过评审,通过率接近50%。未通过的药品多因“打擦边球”或“新瓶装旧酒”等原因,未能满足临床价值和创新性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新增的91种药品中,90种为近五年内新上市品种,其中38种为全球创新药,创历年新高。

医保谈判“讲价”揭秘:“信封底价”成标尺

医保谈判桌上的信封,总是吸引着众人的目光。这个信封里装的,是专家通过药物经济学评价、国内挂网价格、国际价格及同类竞品价格比较等方法综合测算出的药品底价。企业方的最终报价必须小于等于这个底价,谈判才能成功。

复旦大学教授、药物经济学专家组组长陈文介绍,底价测算不仅关注药品的价值,还充分考虑了基金支出的影响,强化了基金影响的刚性约束。同时,今年的测算还特别考虑了传统中药的特点与优势,优化了评价维度和测算指标。

医保药品落地:加强监测,确保供应

药品进入医保目录只是第一步,真正让参保人买得到、能报销才是关键。为此,国家医保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了新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应于2025年2月底前根据新版目录调整用药目录,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为由影响药品进院。

此外,各省份还需及时更新纳入“双通道”和单独支付的药品范围,并与新版目录同步实施。同时,借助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追溯码等渠道,加强对医保药品配备使用情况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药品供应和合理使用。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落地是决定目录调整工作成效的‘最后一公里’。让医保药品真正惠及群众、惠及患者,需要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的共同努力。”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