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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与卫健委发布医药集采新政,细化集采药品耗材各环节措施,强化监管并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同时加强价格管理,优化特殊品种考核,避免一刀切。

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该《通知》详细阐述了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及反馈等多个环节的具体措施,旨在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并明确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政策导向。

在监测与考核方面,新政策强调了对集采品种挂网价格的管理,要求中选产品必须及时按照中选价格挂网,并对价格高于相关政策规定的非中选产品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包括暂停采购和撤网等。同时,政策还提出建立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对中选品种的采购进度、采购量占比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医疗机构在采购方面的责任与考核标准。若医疗机构未完成约定的采购量,或非中选产品的采购比例超过规定要求,将被视为考核不合格。同时,针对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季节性用药等特殊品种,政策也进行了优化考核,避免了“一刀切”的考核模式。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