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集采新政:强化监管与优化考核并举
AI导读:
国家医保局与卫健委发布医药集采新政,细化集采药品耗材各环节措施,强化监管并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同时加强价格管理,优化特殊品种考核,避免一刀切。
国家医保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该《通知》详细阐述了集采药品耗材的进院、使用、监测、考核及反馈等多个环节的具体措施,旨在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并明确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的政策导向。
在监测与考核方面,新政策强调了对集采品种挂网价格的管理,要求中选产品必须及时按照中选价格挂网,并对价格高于相关政策规定的非中选产品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包括暂停采购和撤网等。同时,政策还提出建立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对中选品种的采购进度、采购量占比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医疗机构在采购方面的责任与考核标准。若医疗机构未完成约定的采购量,或非中选产品的采购比例超过规定要求,将被视为考核不合格。同时,针对临床需求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短缺药、急抢救药和季节性用药等特殊品种,政策也进行了优化考核,避免了“一刀切”的考核模式。
(文章来源:财联社)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