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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穗国房字〔2005〕375号通知同时废止。

11月2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广州市财政局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共同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该通知指出,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取消广州市原有的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并明确该政策将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生效。此举意味着,自该日期起,广州市将不再区分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相关房地产政策将据此进行调整。同时,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将正式废止,不再作为政策执行的依据。

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将对广州市的房地产市场产生深远影响,为购房者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未来,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广州市的房地产市场或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文章来源:上游新闻)